陈安讲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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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讲座教授李万强教授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 浏览点击:62 ] [ 发布时间:2016-03-06 ] 字体:[ ] [ 返回 ]

       2013年11月27日—11月28日,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讲座教授李万强教授学术讲座,在厦门大学法学院B420教室顺利举办。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教授致欢迎词,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曾华群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韩秀丽副教授以及学院广大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活动。
       李万强教授此次讲座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的主题为“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梳理辨析”。在该部分讲座上,李教授分别从“学界对国际经济法范围的不同理解”、“国内部门法划分原理映照下的国际经济法的性质”、“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化努力”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法、国际公法的关系”四个角度,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进行了详细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第二部分的主题为"乱象与真相:冲突法的若干基本问题”。 在该部分讲座上,李教授分别从“国际私法的范围”、“国际私法中的先决问题”、“冲突规范的分类”、“管辖权方面的冲突规范”和“强制性规定问题”五个方面,对冲突法基本理论问题的最新发展进行了介绍,并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三部分的主题为“条约的新分类:回应全球化”。在该部分讲座上,李教授用《蒙特利尔公约》中国适用“第一案”作为开场问题,带领大家思考条约的适用性问题,并援用布里斯托大学国际公法教授Malcolm D. Evans著名结论,开始梳理二战后条约的发展分类和发展特点。结合中国的实践,李教授分别从条约的国内适用、条约的解释、条约在争端解决中的援引问题和条约在国际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每场讲座结束后,李教授都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与学生就相关领域的前沿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并对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做出了延伸性的分析和判断。同学们一致认为,该讲座理论性很强,具有很强的时代感和前沿性。最后,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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