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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厦门大学国际法校友论坛暨国际法热点解析课程”岳振宇老师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 浏览点击:38 ] [ 发布时间:2022-07-12 ] 字体:[ ] [ 返回 ]

2022年7月1日,由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和厦门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第三届厦门大学国际法校友论坛暨国际法热点解析课程学术讲座第四讲在法学院教学楼B138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顺利举行。本讲座由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岳振宇校友主讲,主题为“私募基金监管的理论与实践”,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国安教授主持。

岳振宇博士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讲述。一是美国私募基金监管制度的演进。主要内容包括2008年金融危机前美国私募基金监管概要、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私募基金监管制度的调整及美国私募基金监管理念与方式的转变等。二是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历程。该部分内容主要介绍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所经历的混沌时期、初建体系、步入正轨、回归本源、接轨资管新规等阶段,并呈现出寄人篱下、探索前行、身份确立、规范发展、融入大资管等特点。三是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体系。该部分内容主要分析了我国私募基金监管组织体系和规则体系的特点,特别指出了我国私募基金监管组织体系的证监会指导和多机构相互配合的特点。四是我国私募基金的监管原则与思路。该部分分析了我国私募基金监管中的统一监管、功能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等原则,并提出我国私募基金监管应遵循的扶优限劣和差异化监管的监管思路。五是比较与反思。在该部分,岳振宇博士通过比较中国与美国的私募基金监管理念和思路,认为两国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国的监管目标则存在较大的差异,且监管强度也存在较大的不同。讲座最后,岳振宇博士还提出一个问题留给听众嘉宾思考,即我国对私募基金进行强监管,有利于私募基金的规范发展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合规成本也非常高,很多业务开展受限,私募基金监管的限度与边界在哪里?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就私募基金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了许多问题。诸如中国证券市场目前强监管的现状,是否会影响经济创新?私募基金引入注册豁免规则是否具有可能性?天使投资风险很大,我国证券法如何保障天使投资人的投资利益?根据各类私募基金的风险不同,对私募基金采取不同的分类措施进行监管,这个风险是如何认定的?这种根据风险分类进行监管的优点是什么?有没有不足之处?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岳振宇博士凭借自己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都一一作了认真、详细的解答。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私募基金监管的理论与实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岳振宇博士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为同学们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案例和执业经历,为尚未踏出校园的同学们提供了一场营养丰富的实践“盛宴”。

/包柠榛

文/莫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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