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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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简介


       在2009年5月庆贺陈安教授八十华诞和从教五十八周年的活动中,诸多校友和各界人士回顾求学经历,满怀感恩之心,酝酿发起成立“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 (Xiamen University Chen An International Law Development Foundation, XMUCAILDF)。广大校友热情支持、鼎力襄助,募集200万元原始注册资金,于2011年11月30日经福建省民政厅审批登记成立,成为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基金会法人。

       陈安教授是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创建人和学术带头人。1979年我校法律系复办伊始,与陈朝璧教授、盛新民教授、胡大展教授等同仁,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之急需,及时确立了以国际经济法专业为重点的学科发展战略。先后于1982年、1985年和1986年获教育部批准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生、本科生和博士生,并于1987年主编出版了国内第一套国际经济法系列著作,为我校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奠定基石。

       陈安教授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的创建人之一。在1984年庐山国际经济法讲习班讲学期间,与上海社会科学院周子亚教授、武汉大学姚梅镇教授等发起创立了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即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的前身)。1993年起,陈老师连选连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团结全国学界和实务界同仁,积极开展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逐渐形成和确立了“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学会宗旨和共识。

       陈安教授是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奠基人之一。在潜心治学中,一向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追求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积极倡导“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治学理念。陈老师创办和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学刊》,撰写的鸿篇巨制《国际经济法学刍言》和《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及发表于海内外权威学术刊物的中英文学术论文,忠实记录了其对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杰出奉献。

       陈安教授还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律实践的先行者之一。在教学研究百忙之中,承担和承办了一系列重要的国策咨询和典型国际经贸仲裁、司法案件,是中国政府根据《华盛顿公约》遴选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指派的国际仲裁员。

       陈安教授在长达五十八年的执教生涯中,以其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努力,成就了利国利民的不平凡业绩,实现了其报效国家人民之志,亦成为后学之师范。

       为弘扬陈安教授开拓创新、严谨治学、乐育英才、知识报国的高尚精神,进一步推动厦门大学国际法学科及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我们成立“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专门支持国际法领域的教学、研究和交流项目。我们制订了《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专门管理机构,保障“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公开、高效、透明运作,确使各位捐赠人的美意发挥******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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