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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耄耋一兵” ——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开拓者与奠基人
[ 浏览点击:49 ] [ 发布时间:2021-11-22 ] 字体:[ ] [ 返回 ]

 

陈安:“耄耋一兵”

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开拓者与奠基人

 

20181223日,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厦门大学、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在北京举行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献礼——《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四卷本)”新书发布会。会上,陈安教授用中国诗人臧克家的诗句“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表达自己的晚年心态。早在2004年,陈安教授75岁时,就曾在重阳节写下短诗,自嘲自勗:“蹉跎半生,韶华虚掷。青山满目,夕霞天际。老牛破车,一拉到底。余热未尽,不息奋蹄!”诗言志,他这么说,也一直这么做。

九十高龄前后,陈安教授常自称“耄耋一兵”。“耄耋”意指年龄,而“一兵”则是对他数十年来学术生涯和战斗精神的精准概括:他以笔为枪,对国际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口诛笔伐,不渝不懈,不遗余力。他以战士的勇猛与犀利的笔锋,持续参与国际法学论坛的理论战斗,为捍卫中国和全球弱势群体(即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冲锋陷阵,频频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大声疾呼;他努力学习中外历史,刻苦钻研理论,摆事实,讲道理,做到以理服人,积极对外弘扬中华文化的精髓。正是在这样长期积累的基础上,他逐渐开创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理论体系,获得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同。当前,他一如既往,正在继续为增强中国和全球弱势群体在国际经贸大政事务上的话语权而奋斗!

 

(图120041022日重阳节陈安手书自嘲自勗短诗)

 

(图22019年陈安在办公室)

 

求知若渴 苦研学问

陈安教授1929年出生于福建省福安市,1946年考入厦门大学法律系。1950年毕业后,陈安教授由国家统一分配到法院工作半年,随即调回厦大法律系执教。而后他经历了“全国院系统一调整”与“文化大革命”,不断“奉命转行”,直到1979年厦大复办法律系,方才“奉命归队”,重回法学领域。

                                          

 (图31950年陈安厦门大学毕业照)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缺乏新鲜的外文资料,厦大尤为如此。渴求知识的陈安教授在厦大南洋研究所资料室中发现了由台湾辗转进口的《亚非研究》《国际问题》两种日文杂志,其中有六篇标题上佳的文章,他便借来复印,准备细细研读。此时的陈安教授尚未掌握日语,面对语言难关,求知心切的陈安教授迎难而上,以扎实钻研的治学风格坚持上下求索。为了读懂文章,已过知命之年的他积极上夜校学习日文语法,再依靠日文词典,逐字逐句将这六篇文章译成中文。在这六篇文章的注释中,他获知《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等三篇重要文献,便将其一起翻译,连同先前的六篇日文译作及他添加的一些注解,形成16万字的编译著作《国际经济立法的历史和现状》。这是当年中国学界看到的第一本有关国际经济法学的“启蒙性”著作。

1981年,陈安教授应邀前往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兼部分讲学。在访学的过程中,他的知识结构实现了质的飞跃。两年后,他带着专业前沿学识与国际化视野学成归来,在厦大法学院创建国际经济法学科,并建立起一支老中青结合、以中青年为主、后劲充足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团队。在陈安教授的率领下,团队为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科体系做出重要的开拓性贡献。

1984年后,陈安教授开始同美国的汉金教授、杰克逊教授、洛文费尔德教授展开多次平等的学术交流,主要针对国家经济主权问题进行争鸣。在持续研究西方学术观点与专业知识、同西方“权威”学者深入交流的过程中,陈安教授得出“对于来自西方的新鲜知识要敢于和善于学习,又要敢于和善于争鸣”的结论,并在接下来的学术生涯中付诸实践。

 

(图420055月,陈安教授与美国洛文费尔德教授在海牙国际法院池旁讨论热点问题)

 

(图52008年在寓所书斋的陈安)

 

奠基学科 知识报国

作为一名老中共党员,陈安教授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追求自然公正的法治精神,拥有着强烈的家国情怀。陈安教授兼具中西方学术背景,而他的学术观点具有极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他关注中国国情和全球弱势群体的权益,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坚持国家主权、追求全球公平正义等问题持续进行深入思考,不断为受压迫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声,以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权威”学者的创新学术理论和创新学术追求,为国际社会弱势群体争取公平权益锻造了法学理论武器。

1987年,陈安教授担任厦门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同年11月,他所率领的国际经济法学术团队出版了我国第一套自成体系的国际经济法学系列专著。该研究成果成为创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理论体系的奠基之作,并于1988年获厦门大学学术最高奖“南强奖”一等奖、福建省第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内各高校也争相将之采用为教材。该团队相继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科学研究成果奖,包括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11项、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52项等。一些研究成果在海内外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

 

61988年深圳特区建立早期,陈安(前排中)作为首席仲裁员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时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开庭审理案件,庭后与董有淦(前排左一,深圳分会主席)深圳分会、梁定邦(前排右一,香港著名律师)、郭晓文(后排右一,深圳分会秘书长)等合影。

 

正是基于陈安教授带领的学术团队在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领域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在199311月召开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上,陈安教授被推举为会长。翌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教办[1994]15文件批准,该全国性学术团体正式挂靠厦门大学,学会秘书处设于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秉持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宗旨,连选连任会长的陈安教授团结全国学界和实务界同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实际,积极开展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创建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1998年,陈安教授创办并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刊》(以下简称《学刊》)。而后经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主持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CSSCI)指导委员会遴选,《学刊》成为CSSCI首批收录的来源集刊之一。2017年,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授予《学刊》*********期刊号,《学刊》实现了由“集刊”到“期刊”的成功“转型”。二十多年来,《学刊》已开拓成为国际经济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笔耕的园地、争鸣的论坛和“以文会友”的平台,为推动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法律实践及增强我国在国际经贸事务中的话语权做出了重要的学术贡献,获得了我国政府部门和海内外国际经济法学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同。

2005年,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成立,成为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学研究交流的国际性创新平台,是亚太地区唯一的自主性常设国际法学术机构。陈安教授担任研究院首届董事会成员,大力支持研究院的创建和发展,并为该院“国际法前沿问题研修班”授课。2006年以来,一年一度的研修班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拓展了厦门大学国际法学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空间,其国际学术声誉和影响也日益提升。

 

(图72005年,“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在海牙成立。第一届董事前排左起:1.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厦门大学陈安教授;2.国际海洋法法庭朴椿浩法官;3.美国纽约大学安德烈亚斯洛文菲尔德教授;4.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大法官;5.东吴大学程家瑞教授;6.国际法院小和田恒大法官;7.英国伦敦大学郑斌教授。后排左起:1.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曾华群教授;2.东南亚国家联盟副秘书长维尔弗雷多维拉科塔教授;3.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廖益新教授;4.厦门大学副校长吴世农教授;5.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秘书长赫伯特克隆克教授;6.英国莱斯特大学马尔科姆肖教授;7.荷兰莱顿大学尼古拉斯

瑞瓦教授;8.巴西巴西利亚大学坎卡杜特林达德教授)

 

(图82008年陈安教授为“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国际法前沿问题研修班授课)

 

回顾陈安教授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勉力深耕的数十年,他所撰写的《国际经济法学刍言》(两卷本,约212万字,2005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五卷本,约311万字,2008年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The Voice from ChinaAn CHEN on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中国的呐喊: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英文专著,853页,2014年德国Springer出版社出版),《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四卷本,约293万字,2018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等学术书籍,成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科标志性的主要著作。它们标志着“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派”已经初步成形,并日益走向成熟。此外,连同他主编和参撰的合著四十余种,独撰中、英双语专题论文数十篇,合计约2500余万字。陈安教授的学术论著先后获得*********、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18项、二等奖11项,多种著作被广泛采用为全国高校本科生、研究生法学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图92018年北大版《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图像)

 

2012年,陈安教授因“为中国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建设做出的杰出贡献”,包括为构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理论体系做出开拓性杰出贡献,被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这是中国法学界最高的学术荣誉。


(图10 2012年授予陈安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金箔奖牌)

2015年,陈安教授又荣获“厦门大学南强杰出贡献奖”,这是厦大的最高荣誉奖。


(图11 2015年授予陈安教授“厦门大学南强杰出贡献奖”金箔奖牌)

1981年以来,陈安教授多次应邀赴欧、美、澳、亚各洲十余个国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讲学。在国际论坛上,他坚定不移地向世界发出“中国特色话语”,对增强中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始终怀有中国学者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


桃李成蹊 弦歌不辍

陈安教授数十年如一日坚持“粉笔生涯”和“蜡烛精神”,教书育人,堪称“桃李满天下”。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的吴志攀教授认为,陈安教授最深远的学术贡献,正在于他所培养的许多优秀人才。对于学生和年轻学者,陈安教授向来悉心关爱,用心培养;在与后辈进行学术沟通的过程中,作为学界泰斗的他始终强调平等讨论交流。


(图122008年创业五人团队合影,左起:曾华群、陈安、徐崇利、廖益新、李国安。背景是厦大法学院左侧一棵叶茂根深、生机盎然的大榕树,象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原党委书记车丕照教授回忆道,陈安教授十分关爱年轻学者。1987年,武汉大学举办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两个学科联合召开的会议。会议中,车丕照教授看到陈安教授带了许多弟子前来参会,而这样“不惜工本”地培养学生的方式在当时并不多见。

陈安教授于学术团队协作方面,提倡“能者为师”,“平等讨论”,倡导老中青融洽相处,做学术的“忘年交”;强调“学术民主”,敢于开展“争鸣”,互相补益,达到共同提高。据诸多学子回忆,陈安教授对年轻学者颇为宽容,面对他们的不同观点,他总是和他们平等地交流讨论。在这样宽容的教学氛围之下,陈安教授培养出了许多在国内各高校法学院成为学术带头人的优秀人才。他们不求名利,辛勤工作,有着和他一样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将优良学风传播到全国各地。

2011年,陈安教授与诸多校友及各界人士一同发起成立“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近十年来,基金会通过邀请国际法学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担任讲座教授、资助国际法学生参与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青年优秀论文奖”获奖者提供奖金等途径,积极参与支持和推动国际法领域的教学、研究和交流项目。厦门大学法学院的“翰因奖学金”也是由陈安教授和海外热心教育的陈寅女士共同捐资建立,设立以来,已有数十名优秀研究生获此殊荣。当年毛泽东主席赞扬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厦大校主陈嘉庚先生的爱国奉献精神,在陈安教授身上得到很好的传承。

 

(图132016年“厦门大学陈安国际法学发展基金会理事会”会议暨换届会

议,第一排左三为陈安)

 

一个目标 四种精神

20095月,在陈安教授八十华诞之际,散处国内外的学生们聚首厦大母校,为他庆生,并举行了别开生面的“陈安学术思想研讨会”。在发言中,陈安教授总结了自己从改革开放以来,在厦大法学院极力提倡的“一个目标,四种精神”,或称“一个目标,四条途径”。

一个目标,就是“知识报国,兼济天下”。达到这个目标,需要具备四种精神。

第一种精神,是“冷凳精神”:愿坐“冷板凳”,耐得寂寞,耐得清贫,孜孜不倦、扎扎实实地钻研学问,不急功近利,不制造泡沫,不哗众取宠,即“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

第二种精神,是“团队精神”:团队成员分工协作,共同努力、集体攻关;在协作之中,提倡“能者为师”,提倡“平等讨论”,提倡老中青融洽相处,做学术的“忘年交”;提倡“学术民主”,敢于开展“争鸣”,互相补益,达到共同提高。

第三种精神,是“老牛精神”:学习鲁迅,“俯首甘为孺子牛”,拉车耕田,吃苦耐劳;吃的是草,挤的是奶;索取很少,贡献很大。人人都会老,届龄退休,不必“失落”。相反,只要一息尚存,都很乐意“退而不休”,奋蹄不息,持之以恒,继续以普通一兵身份,“超龄服役”,持枪战斗,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奉献。

第四种精神,是“獬豸精神”:厦大法学院大门顶端院徽上的“神兽”,名为“獬豸”。这是中华民族正气的形象化身和集中体现——坚持刚正不阿,“触不直者(邪恶)去之”。院徽左下方是一个古篆体的“灋”(法)字,它是由“廌”(豸)、“去”和“水”三字的融合体,意指神兽獬豸目光如电,善于识别正邪忠奸,也指它刚直不阿,敢于“触不直者(邪恶)去之”,而且执法如山,“一碗水端平”。神兽右上方一个天平图像,也含此意。这是中西合璧,追求“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即追求公平、正义、公正。陈安教授说:“此院徽是30年前我们大家共同构思设计的,不少来访的国内外嘉宾友人都称赞它‘图像灵动,寓意深刻’”。

 

(图14:厦门大学法学院院徽图像)

 

回顾陈安教授数十年的学术生涯,他始终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热忱的家国情怀与高度的奉献精神,践行着“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理念,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进步与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陈安教授殷切期待,厦大法学院的学子们,一代又一代,承前启后,秉持上述“四种精神”,通过上述“四条途径”,接力跑向“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目标,在新时代不断创造新的灿烂辉煌!

 

(图15:厦大法学院院园右侧巨石图像,廌園”(即豸园))二字为陈安教授手书所题。巨石与院徽图像上下搭配,互相呼应)

 

 

 巨石有情 铭记感恩

在“廌園”巨石的背面,刻有一段铭文,凝聚着法学院学子们的感恩深情和真诚祝愿:

南强法学,饮誉遐迩,秉公平正义,倡惠泽黎民,究法理而弘浩然正气,育英才而断曲直是非。值此毕业廿年,同窗等感念培育之恩,特捐建绿圃园林,以祈师生学术青春永葆,更祝母校法学之林常青。园以“廌”(zhì)为名,借古篆“灋”()神兽之象,触不直去之,征法平如水,求环宇和谐。

法学院一九九二届全体本科毕业生  敬立

O一二年十月

人们记得,陈安教授早在20095月八十诞辰的研讨会上,就建议校友们共同努力,开始齐心打造“厦大品牌的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使国内外各界都知晓,从厦大走出去的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都是品质高超、堪当大任、经久耐用的“名牌产品”。时隔十年,他在20195月九十诞辰的研讨会上又“与时俱进”地提出上述殷切期待。

看来,他的殷切期待正在逐步实现之中。在他和他的团队“百年树人”的辛勤栽培浇灌下,一茬又一茬、一代又一代的高端法学人才,正在从厦大法学院“廌園”源源不断地走出去,以“触不直者(邪恶)去之”的战士姿态,昂首阔步,走向全中国,走向全世界!

 

(图16:厦大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的部分“廌園園丁”合影。前排左起:于飞 、徐崇利、 曾华群、 李国安、 陈辉萍;后排左起:肖彬 、杨帆、 房东 、张璜 、龚宇 、苏宇、 王海浪 、陈欣。)

 

【人物名片】陈安,19295月生,福建省福安市人,厦门大学法学资深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国际知名的中国学者。1981-1983年,陈安教授应邀在哈佛大学研修,兼部分讲学;其后多次应邀赴欧、美、澳、亚各洲十几个国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讲学。陈安教授的主要学术兼职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19932011年)、荣誉会长(2012年迄今);中国政府依据《华盛顿公约》三度遴选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指派的国际仲裁员(19932016年)等。近四十年来,陈安教授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国际弱势群体即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立场,致力于探索和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2012年,陈安教授被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这是中国法学界最高的学术荣誉。

 

 

参考文献:

[1]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献礼——《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发布会实录,国际经济法学刊,2019年第2期,第11-30页。

[2]侯利标:《厦门大学法学教育复办三十年的历史回顾》,东南司法评论,2009年卷,第54-69页。

[3]吴志攀:《中国特色话语: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吴志攀教授序言,国际经济法学刊,2019年第2期,第7-10页。

[4]车丕照:《桐花万里丹山路老凤引来众雏鸣》,国际经济法学刊,2019年第2期,第28页。

[5]陈欣,上官仪:陈安教授著作《中国的呐喊》在国内外引发强烈反响,国际经济法学刊,2018年第1期,第145页。

[6]张永彬:《试论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派的形成及其代表性成果》,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第100-110页。

[7]曾华群:《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理念与追求——《陈安论国际经济法学》的学术创新与特色贡献》,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第115-126页。

   [8] 视频《八闽学人 陈安:人过半百再出发》,东南卫视,20092月,载于2020124日厦门大学法学院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jUoLkN46upTAHrEgpQFIoA

   [9] 视频《陈安八十华诞感言》,20095月,载于2020124日厦门大学法学院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jUoLkN46upTAHrEgpQFIoA

[10]    视频《陈安九十华诞感言》,20195月,载于2020124日厦门大学法学院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jUoLkN46upTAHrEgpQFIoA

 

(文:叶凌昀/ 图:肖彬、上官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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